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根据《深圳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附件1)规定,现启动南山区2021年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名额
南山区2021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总名额1000人(培养职业工种目录详见附件2)。
二、申报时间
2021年7月9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截止。
三、申报条件
申请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三)重视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已建立较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
(四)具备与学徒培养目标相对应的企业导师、培训场地和实训设备。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培养计划: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申请列入学徒培养计划)”,进入申报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报材料;
(二)受理: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有缺漏的企业补足材料后重新申报;
(三)评审: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在申报截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实施新型学徒制的基本条件,学徒培养计划的完备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四)结果公布:评审结果将于南山政府在线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szns.gov.cn/nsqrzj/gkmlpt/index)公布。
五、学徒备案
(一)备案时间:列入企业新型学徒培养计划的企业应当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备案;
(二)备案申请: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搜索点击“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与补贴申领(学徒培训备案)”,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
(三)备案结果: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自备案材料申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企业实地核查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提交备案材料。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将组织第二次核查评估,合格的予以备案,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咨询电话:余小姐,0755-86391169。
特此通知。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