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培训项目 > 管理类 > 正文

职业指导人员
发布时间:   编辑:阳光培训
职业指导员(国家四级,中级);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三级,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二级,技师);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一级,高级技师)。

 

 
国家职业指导人员
 
一、培训对象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职介机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各级工会、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和准备从事就业服务、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的人员;已取得职业资格证、希望申报高一级资格的人员。
        经培训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全国统一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作为上岗、执业的资格凭证。根据《关于实施2010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38号)规定,各高校、技工院校就业指导教师,凡取得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资格的,可分别同等享受讲师、副教授待遇,另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31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专项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提高为每月10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提高为每月800元。各地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二、培训级别、授课师资及培训内容、鉴定考核时间、考核方式
  1、培训级别:职业指导员(国家四级,中级);
                           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三级,高级);
                           职业指导师(国家二级,技师);
                           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一级,高级技师)。
2、授课师资:聘请在教育培训领域具有较高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专家任教;
3、培训内容:主要为职业指导考核的方法、要求和重点内容讲解。
4、鉴定考核时间:2018年5月
5、考核方式:职业指导员、助理职业指导师考核:理论、技能两科
                         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考核:理论、技能、综合评审三科
(理论、技能考核形式填涂卡答题,综合评审考核形式:技师为论文写作,高师为论文写作和答辩)。
三、报名时间、培训时间、授课形式、培训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2日起至4月8日
培训时间:2018年3-4月下旬(培训天数共5天)
上课地点: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1、培训费:
职业指导员:1880元/人;助理职业指导师:2000元/人;
职业指导师:3250元/人;高级职业指导师:5570元/人。
2、书杂费:
员320元/人;助师500元/人;师560元/人;高师596元/人。
3、鉴定考核费:(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收取)
员300元/人;助师380元/人;师600元/人;高师700元/人。
 
五、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申报等级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职业指导员
(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考:
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不限学历)
2.具有大专学历 ,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助理职业
指导师
(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考: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不限学历)
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历﹞,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不限学历)
职业指导师
(技师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考: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不限学历)
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且有一篇专业论文(单位盖章),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不限学历)
高级职业指导师
(高师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报考: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不限学历)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满二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不限学历)
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不限学历)
 
六、报名办法
初考人员对照申报条件,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张);
(2)从事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工作年限证明;
(3)近期正面直边免冠二寸相片白底彩色照片(4张),证件照要求与尺寸:人像清晰,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受理,不可带眼镜等饰品,露出双眉双耳);
(4)学历文凭复印件(2张);
(5)受表彰奖励材料等(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必备);
(6)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和著作复印件(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必备)。
 
 
 
 

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长丰大厦502号(西丽天虹后面)

联系人及电话:老师0755-26627828、18948701123

          李老师0755-26393100、18938677089

         QQ9254801292454884252

         网站:http://www.sunpx.net/web/  

             E-mail: 9254801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