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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
发布时间:   编辑:阳光培训
心理咨询师三级(国家三级,高级); 心理咨询师二级(国家二级,技师); 各类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大中专院校教师、学生、各级工会、青少年、妇女、残联和各类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等从事和与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

 

关于举办2016年上半年国家心理咨询师
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大中专院校、技校、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心理咨询职业活动、推动心理咨询行业的发展,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文件精神,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3年起大力推行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通过规范的职业培训和国家认证有效提高企事业单位心理咨询师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我校拟举办2015年上半年广东省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证培训辅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类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大中专院校教师、学生、各级工会、青少年、妇女、残联和各类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等从事和与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级别、授课师资及培训内容、鉴定考核时间、考核方式
1、培训级别:
   心理咨询师三级(国家三级,高级);
   心理咨询师二级(国家二级,技师);
2、授课师资:聘请在省教育培训领域具有较高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心理咨询专家任教;
3、培训内容: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要求进行授课,并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编的教材,主要为心理咨询师考核的方法、要求和重点内容讲解。
4、鉴定考核时间:5月中旬。
5、考核方式:
心理咨询师三级考核:职业道德、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共三科
心理咨询师二级考核:职业道德、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综合评审共四科
三、报名时间、培训时间、培训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起至3月28日
培训时间:2016年3月-4月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1、培训费:
助师2460元/人;师3060元/人。
2、鉴定考核费:(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收取)
助师380元/人;师600元/人。
五、报名办法
1、初考人员对照申报条件(附件1),填报《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其中第1-4项为必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张);
(2)从事心理咨询工作年限证明;
(3)近期正面直边免冠二寸相片白底彩色照片(4张),证件照要求与尺寸:人像清晰,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受理,不可带眼镜等饰品,露出双眉双耳)
(4)学历文凭复印件(2张);
(5)受表彰奖励材料等;
 2、请组织报名的单位或参加培训的个人将申报材料直接递交我校。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长丰大厦505(天虹后面)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26627828、18938677089、18948701123
传真:26627828    QQ:925480129、1103191376
网站:www.sunpx.cn E-mail: /web/925480129@qq.com   
                        
 
 
 
 
深圳市南山区阳光职业培训学校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